依本會章程第七條規定,凡贊同本會宗旨,
一、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
二、本會設理監事會置理事二十一人,互選常務理事七人,
三、在理事長之下置秘書長一人,副秘書長數人,秘書、組長、
四、本會為推展工作之需,成立四個功能委員會分別為「
依本會章程第七條規定,凡贊同本會宗旨,
一、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
二、本會設理監事會置理事二十一人,互選常務理事七人,
三、在理事長之下置秘書長一人,副秘書長數人,秘書、組長、
四、本會為推展工作之需,成立四個功能委員會分別為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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